(新加坡9日讯)一名私召车司机担任46家公司的董事,3年多内以此换取5万馀新元(约17万馀令吉)报酬,却未履行董事的监管职责,公司银行户头还被用来接收约17万新元诈骗赃物,认罪后被判罚款2万8000新元(约9万7404令吉92仙),以及3年不能担任董事。
被告许明发(46岁,译音)共面对46项抵触公司法令的控状,周五(12月8日)承认其中7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为多赚一些钱,2019年加入企业服务公司OSOME。OSOME的业务之一是为客户提供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以达到新加坡公司法令的规定。OSOME会提供客户一份挂名董事小组的名单,让客户选择,并从中收取费用。
OSOME告诉被告,在同意成为公司董事前,应对这些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仔细阅读他们所提供的公司文件。这些文件一般包括外国董事的护照影印本、地址证明等。
然而,被告在同意成为董事之前,并没有对这些公司进行任何尽职调查,因为他认为,既然OSOME已检查就足够了。被告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确保他担任董事的公司遵守规章制度,因为他认为外国董事会负责。
2019年至2022年3月,被告共担任46家公司的董事,收取共5万7009新元(约19万8319令吉90仙)的报酬。这段期间,他仅4次登入OSOME的应用程式,随意浏览这些公司的部分银行对账单,无法判断是否有违规行为,把职责完全交给外国董事。
其中一家公司AAH & Partner私人有限公司,在2021年6月被用来接收商业电邮诈骗的赃物。受害者在收到假电邮后,把17万1200新元(约59万5561令吉52仙)的款项汇入上述公司户头 这笔钱后来被转入多个海外银行户头,无法追回。
被告起初每担任一家公司董事,每月可获得100新元(约347令吉87仙),直到2020年7月,报酬从每月100新元降至每天一新元(约3令吉48仙)。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受的教育不多,是私召车司机。
“他并非什么都没做,至少曾查看公司的部分银行对帐单,也知道公司的行业分类。”
律师恳请法官,判被告罚款1万5000新元(约5万2181令吉21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