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8日讯)台湾新北市一名男子下班撞见妻子和父亲在阳台相拥并亲吻,惊揭“公媳不伦”交往关系,自此父子分开住,未料后来他发现妻子与父亲仍旧亲密来往而愤怒离婚,并和父亲撕破脸提告求偿,高庭认定父亲破坏儿子婚姻幸福,判决应赔偿15万元新台币(约2万2068令吉)确定。
综合台媒报导,新北一名郑姓男子与林姓女子结婚多年,两人与父亲住在一起,没想到2021年7月某天下班回家时,撞见妻子和父亲在阳台相拥并亲吻。
震惊之下,郑男质问2人“嘴对嘴干嘛”、“我有唬烂吗?我都亲眼看到了”,父亲则是十分自责,回应“非常的对不起你”,妻子则是告知,这段不伦关系还不到一个月。
他后来坚持和妻子签立生活协议书,其中约定为维持夫妻婚姻的和谐,“乙方(妻子)不得再和父亲有联络”,自此夫妻和父亲分开居住。
没想到在同年8月22日,他尾随妻子后目睹她与父亲在河滨公园散步,妻子还将头靠在父亲肩上亲密走著,宛如热恋中的情侣,因此拍照存证。
同年10月,他与妻子离婚,也和父亲撕破脸对簿公堂,对父亲求偿30万元新台币(约4万4137令吉)。
新北地院认定男子的父亲和妻子有男女不正当交往关系,判应赔偿儿子15万元新台币(约2万2068令吉)。
郑男和父亲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审理认为,检视郑男和妻子林女、郑父的对话录音、签立的生活协议书、郑父和林女散步的亲密照,认定郑父恣意和林女有不正当交往,破坏儿子的婚姻圆满和幸福,也导致儿媳2人离婚,有赔偿责任,仍判应赔偿15万元新台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