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19岁国民服役消防员吴宏泽在亨德申路租赁组屋火患殉职,38岁上司被指让他独自留在火场,最后因氧气瓶的氧气用尽,导致窒息。该上司明天将在鲁莽行为危及他人性命的罪名下被控。
致命火患发生在2022年12月8日早上11时左右,亨德申路第91座租赁组屋4楼单位起火,吴宏泽参与灭火行动时倒地昏迷,送院抢救不果。事件引起广大关注,警方之后也展开调查。
《新明日报》报导,警方昨天发文告说,调查显示,吴宏泽的上司涉嫌违反民防部队的消防训令,让吴宏泽独自在失火单位内灭火,也未通知其他人。
警方与总检察长办公室协商后,明天将在刑事法典第338(a)条文因鲁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罪名下,将涉案的38岁民防人员控上法庭。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4年,或罚款最高1万新元,或两者兼施。
根据验尸报告,吴宏泽是因氧气瓶的氧气用尽,导致他窒息,但没证据显示死因和设备故障有关。
据了解,警方已把调查结果通知吴宏泽的家属。
民防部队总监叶伟德昨天傍晚在记者会上告诉媒体,民防人员的安全对部队至关重要。
“民防部队全体人员对吴宏泽上士的父母都深感同情。这段时间对他们来说一定很艰难,尤其是今天随著警方调查的结束。我们将继续为他们提供他们所需的支持和协助。”
未能确保灭火安全 另一上司面对处分
另一事后到场接手指挥的上司因未能确保灭火安全,可能面对纪律处分。
在调查后,警方也转介了另一名民防人员给民防部队,以采取内部行动。
火患发生时,这名民防人员也是吴宏泽的上司,之后负责到场接手指挥及控制现场,但被指未能确保灭火行动的整体安全。
叶伟德昨天告诉媒体:“倘若调查发现这名民防人员在事故中,也违反民防训令或标准作业程序,我们将对他采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