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结婚18年,女方从未在亲友面前露过面?
台湾一名男子阿华(化名)透过他人介绍与中国籍女子佳佳(化名)办理结婚登记,但对方并未一起来台同住,婚后18年间亲友从来没有见过妻子,他以双方是假结婚为由,向法院诉请离婚。
据ETtoday报导,阿华在判决书中主张,他和佳佳无意结婚,双方婚前素不相识,没有感情基础,婚后佳佳也没有来过台湾,这18年来亲友从未见过他的妻子,他对佳佳的背景、老家或亲友状况也不清楚,这段婚姻关系根本就不存在。
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
阿华表示,退一步而言,就算两人当时有意结婚,佳佳婚后从未与他联系,也没有入境台湾,迄今未负同居义务,有违背履行同居义务的客观事实,属于恶意遗弃,夫妻俩长期分居两地,期间没有往来,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双方可归责程度相同,这才决定向法院诉请离婚。
虽然经过法院合法通知,佳佳并未出庭,也没有提出任何书状声明,但她在中国打离婚官司时曾表示,当年是经他人介绍认识阿华,两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书,但没有举办婚礼以及同居,办好手续之后阿华说要先回台湾处理事情,期间只打来几次电话,之后便音讯全无,她经过多方打听,也不知道丈夫的确切下落。
台北地院法官认为,阿华主张双方是假结婚,但没有证据证明两人是假结婚,但佳佳婚后至今从未入境台湾也是事实,最终仍裁定准许阿华的请求,判准两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