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印尼妇女3次在未申报的情况下,共带15万5200新元(约52万7358令吉67仙)现金飞来新加坡到赌场搏杀,结果最近一次带著在赌场赢得的近8万元奖金出境时,在樟宜机场接受安检被揭发,遭控上法庭后被判罚款6000新元(约2万387令吉58仙)。
被告是来自印尼的张英兰(60岁,译音)。她面对6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与一名朋友在2019年9月30日晚上8时08分,在樟宜机场第3搭客大厦内,出境时接受例行安检,结果被告遭关卡人员发现包包里藏有3万9790新元(约13万5203令吉62仙)以及180万2000印尼盾(约539令吉81仙)。
被告在接受调查时,承认包包里的钞票是她的,当中包括朋友2万7000新元(约9万1744令吉10仙)的现金。
被告透露,她与朋友案发前到圣淘沙名胜世界赌场赌博,现金是她与朋友所赢得的奖金。
调查揭露,被告早在2019年1月13日干案,共6次带大笔现金进出新加坡。
被告曾在2019年2月23日,带10万新元(约33万9792令吉96仙)入境新加坡,将款项拿到赌场换成筹码豪赌。
控状也显示,被告之后于2019年6月16日及9月28日,在没有向当局申报的情况下,分别将2万2200新元(约7万5434令吉4仙)和3万3000新元(约11万2131令吉68仙)现金带进新加坡。
根据控状,被告在约9个月内6度带著巨款进出新加坡,未经申报出入境的现金达28万3481新元(约96万3248令吉48仙)。
控方说,被告不清楚自己需向当局申报,因此罪责较低,而且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带巨款进出新加坡进行犯罪行为,认为被告无需坐牢。
考虑到涉案金额庞大,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罚款4000新元(约1万3591令吉72仙)至8000新元(约2万7183令吉44仙)之间。
由于被告没有根据规定,在带超过两万元进出新加坡时,向有关当局申报,因此触法,她在昨日认罪后被判罚款6000新元。
被告一开始求情时表示无话可说,后来称自己会犯法是因不知道这项法令,若是知道,就不会把所有钱放进包里,会分开放到其他同行的人的包包里。
法官说,了解法令后,就不应该重犯,而不是把钱分开放到同行人的身上。
“被告后来即说不会再重犯,因为自己的愚蠢,才会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