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名男子与人起冲突,为报复竟拿手电筒吓鸡群,导致1100只鸡死亡,造成对方损失1.3万人民币(约8315令吉),被法院依故意毁坏财物罪判了6个月徒刑。
《极目新闻》报导,湖南衡阳县人民法院近期宣判一件案件,事发于去年4月,来自湖南衡阳的谷姓男子在未经同意下,砍了钟姓男子家的树,钟男妻子发现后把树拖走,谷男因此心生怨恨。
为了打击报复,谷男趁晚上偷偷前往锺家的养鸡场,在鸡棚门口用手电筒照射鸡群,鸡群被吓到四处乱飞,又互相挤压踩踏,导致460只死亡。
此事被钟男发现后,谷男赔偿了3000人民币(约1919令吉),但心里愈加不满,因此故计重施,又害死了多640只鸡。
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两次挤压致死的鸡高达1100只,总价值为1万3840人民币(约8315令吉)。
法院审理表示,谷男为泄恨造成他人财产的损失,还在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害鸡群死亡吓,又再度拿手电筒照射,造成钟男损失上万元,该行为已构成毁坏财物罪,判处6个月徒刑,缓刑1年。
法官解释,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毁坏一词,不一定指的是物理上的形体受损,如烧别人的车或摔手机,包括效用上的丧失,像把别人的戒指都丢入大海,而有生命的动物也算是财物,所以钟男的鸡算是个人财物,谷男行为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