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年轻老板趁妹妹女同学喝得酩酊大醉,在住家厕所非礼、性侵、甚至强迫对方肛交,不服被判坐牢打鞭而提出上诉,今日被驳回,并遭三司痛斥乘人之危。
被告陈恩杰(28岁,译音)案发时21岁,共面对两项性侵和非礼控状,指他在2016年12月26日清晨5时42分,至上午9时28分之间,在组屋住家性侵年仅19岁的受害者,包括强吻、指侵和非礼胸部,甚至逼对方肛交。
受害者是妹妹的女同学,她们是和朋友在圣诞节晚上到不同夜店喝酒,直到隔天清晨5时回到事发单位过夜。受害者在该住家厕所呕吐时,遭到非礼和性侵。
被告早前被判坐牢9年9个月4周,以及鞭打8下,但他不满裁决和刑罚,今日上午在新加坡高庭上诉。
被告代表律师指出,被告否认非礼和性侵,并称衣服上残留的精液是他跟女友在厕所发生关系留下的,受害者在厕所呕吐时沾染上,并不能当作是肛交后留下的。
三司反驳,并指这需要几个巧合才能说得通,包括被告和女友碰巧在厕所发生关系、精液碰巧留在厕所、受害者的衣服碰巧沾染到。
三司最后裁定,受害者是可靠和诚实的证人,她虽然没有看见被告的脸,但从被告的声音和身形猜测,所以一开始没有报案,直到被告妹妹坦言被告承认用手指性侵她,才决定报案。
“被告则不断更换证词,对部分案情也无法做出解释,因此驳回他对裁决的上诉。”
针对刑罚,三司指被告乘人之危,利用受害者喝醉和无法反击的状态,侵犯举止越发猖狂,从强吻到肛交。基于被告投机行为,三司认为刑罚是妥当的。
被告是Beef Bro牛肉方块的创办人之一,上诉被驳回后,在庭上向三司求情,称他是无辜,并指他绝不会侵犯一名女子,更何况是当时他父母都在家中,希望三司再次审理案件。
三司指他们已经审完案件,被告挫败地双手摀著头,事后要求延期服刑一周,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