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讯)担任伍坤辣椒板面店主管的马来西亚籍男子,指使两名员工不要把部分点单记录在系统内,还教他们如何避开被电眼拍下,每天把现金交给他私吞,7个月失信1万5000新元(约4万9050令吉),被判入狱4个月。
来自马来西亚的黄志文(29岁,译音)昨日承认一项失信罪,指他在2022年4月至10月之间,身为伍坤辣椒板面的主管,失信该面店至少1万5000新元。
案情显示,被告是2019年12月开始在伍坤辣椒板面打工,案发期间被派到新加坡明古连街的分店当主管。他除了得管理面店的日常运作,也负责店里的账目。
被告为了不被发现,会刻意让员工在销售点终端(简称POS)少输入一些点单。如此一来,销售点终端在总结一天的营业额时,一定会出现“多余”的现金,被告便顺理成章将其纳入囊中。
若被告没有上班,他也会让员工把“多余”的现金送去他家,并教员工如何避开店里的电眼,让行径不被发现。
2022年10月,有人向伍坤辣椒板面店老板举报此事,老板才检查电眼画面,发现被告和另外两名员工在结账时,从销售点终端拿走部分现金。
主控官说,被告在犯案期间,每天失信100新元(约327令吉)到150新元(约490令吉50仙)不等,再把失信得来至少1万5000新元现金汇回马来西亚。
主控官指被告有著缜密的计划,预谋干案还教唆两名员工为他犯罪,建议法官判他4到6个月的监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