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讯)女财务执行员在面子书结识一名男友,对方声称需要钱进行投资,因此萌生歪念,挪走公司逾77万美元(约333万4100令吉)转给对方,最终为挪用公款付出代价,锒铛入狱3年。
被告陈贞妮(译音,46岁)昨日承认一项失信控状,另一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被告案发时在一家电子零件供应公司担任财务执行员,主要负责处理公司财务,获授权登入公司的银行户头。
调查显示,被告在2016年2月16日至2017年1月17日间,将26张伪造的付款凭证交给老板签名。老板不疑有他,直接签字再交还给被告,结果被告凭这些付款凭证,前后把公司户头内的77万4500美元(约335万3585令吉)转到菲律宾、泰国和香港等地的银行户头。公司老板后来察觉不妥,在2017年8月10日报警。
被告事后称,她在面子书结识一名男子,后者说需要钱投资,尽管她知道不能盗用公款,但她不想动用自己的钱,因此萌生歪念将公司的钱转给对方。
被告至今仅赔偿公司5万3460美元(约23万1481令吉80仙),这家公司目前已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