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澎湖发生一起无照驾驶撞伤人事件,一名男子无照驾驶结果撞伤了摩哆骑士,见路人通报救护车,竟为了逃避肇事责任而强行将伤者抱上车载离现场,交由女友载往医院。最终法院判定,男子肇事逃逸又犯强制罪,应执行1年10个月有期徒刑,经上诉,高分院予以缓刑5年。
台媒报导,案发于2020年3月16日下午5时许,张姓男子无照驾驶沿澎湖县马公市安宅里安逸湖旁道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行经0.8公里处的交岔路口时,因未减速慢行,撞倒摩哆骑士吴姓男子。
张男当时下车查看吴男伤势,惟他看到路人打电话报警,因害怕自己无照又肇事被抓,不顾吴男表明要等救护车,就强行把人抱上副驾驶座并逃离现场。
他将伤者载到马公市东卫里的一家小吃部,再把伤者交给高姓女友载往三军总医院治疗。
判决书指出,吴男在急诊室请护士报警,也不清楚张男真实身份;车祸也导致他左小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腕多处骨折,左半身多处擦挫伤。
吴男表示,事发时拜托张男让救护车送他去医院,且有表明手脚已骨折,不要张男载他。但张男却不顾他的伤势,强行将他抱起并塞进副驾驶座,更没告诉他要载到何处。
警方接获通报后,追查到肇事的张男并传唤到案,但张男否认他肇事逃逸,仅坦承自己有撞伤人。
他辩称当时因为水土不服拉肚子到裤子上,才会把伤者交给女友载去医院,自己则在小吃部换上干净的裤子,全程否认肇事逃逸。
地院审理后,认定张男犯肇事逃逸及强制罪,而过失伤害部分,已经由吴男以60万新台币(约8万6313马币)和解而撤回,故公诉不受理。但张男事后否认肇逃及强制犯行,且态度欠佳,也未如约给付和解金,仅赔了8万新台币(约1万1508马币),因此法官将2罪分论并罚,判张男应执行1年10个月的徒刑。
张男随后不服提起上诉,高等法院斟酌后,判刑度不变,但判决缓刑5年,交付保护管束,张男也须接受2场法治教育,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