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一名中年男子3个月内从7楼组屋住家把13个酒瓶扔下楼,今日被判处坐牢15周。
58岁的被告林来春(译音)面对一项鲁莽行事、危及他人安全控状,俯首认罪,被判上述刑罚。
案情显示,新加坡警方今年2月接到报案,指有人从新加坡裕廊西52街第524座组屋,把酒瓶扔下楼。
居民透露,曾7次目睹酒瓶从楼上被抛下。新加坡警方同国家环境局合作,确认被告身份。被告接受盘问时也向警方承认干案。
被告向法官求情时说,自己患有小儿麻痹症,自从住家单位在新加坡建屋发展局的“家居改进计划”下完成翻新后,他无法用手打开垃圾槽丢酒瓶,只好直接把酒瓶丢下楼。
法官表示,被告虽然没有恶意,处境也令人同情,但他可以改用其他办法,而不是从高楼抛物,对他人构成危险。
被告家里的垃圾槽已被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