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讯)青年从15岁开始就强奸9岁亲妹妹,夺走妹妹初夜,直至妹妹3年后向好友诉苦,才终于揭发罪行,法官斥责被告背弃兄长天职 罪行极其严重,判他入狱18年鞭16下。
今年20岁的华裔青年面对9项罪名,包括强奸和性侵未成年少女。
根据案情,青年和小他6岁的亲妹妹与父母同住三房式组屋。为补贴家用,父母将一间睡房租出去,一家人同睡主人房。
为了养家,父母早出晚归,租客白天一般都不在家。青年第一次对妹妹下手是2017年某天,妹妹年仅9岁,青年也只有15岁。
案发时,青年要妹妹“洗干净”自己后,在睡房内性侵她。过程中,妹妹大哭,但被告置之不理,还要妹妹不要吵。隔年年初,被告趁没人在家,夺走妹妹初夜。
2019年4月至5月之间,妹妹下课回家后,发现哥哥一人在家,还只穿著底裤,妹妹跑进睡房躲,但哥哥没多久就把她喊出来,要她一起去厕所。当时,妹妹已放弃了抵抗。
2020年底,妹妹向好友诉苦,才终于揭发被告的罪行。
被告代表律师请求,法官让被告进入青年改造所服刑,指他犯案时还小,如今也未满21岁,应该给他机会接受改造。
控方反对,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6年至20年之间,并且鞭7到9下。主控官指出,被告的罪行实在太严重,受害者的年龄非常小,还是亲妹妹,必须严惩。
承审高庭法官同意控方的说法,并认为被告应该坐牢,控方所要求的鞭刑数量太少。
法官指出,虽然控方并未提交完整的受害者陈述书,但单凭案情,就能感受到女生遭兄长性侵时的无助,求助却无人回应的绝望。
从女生后来放弃抵抗的行为来看,法官认为,即使她的心灵并未彻底崩溃,却也不远了。
法官说,被告律师在求情书中辩解,指父母留两个小孩在家,才会导致悲剧。
法官表示不认同,指父母都得工作,还得出租房间,显示经济情况并不好。父母放心将两小孩独自留在家中,就是因为相信身为哥哥的被告能照顾6岁的妹妹,但他却彻底辜负这份信任,背弃了天职。
法官指被告罪行虽极其严重,但毕竟还年轻,不会判他过久的刑期,泯灭他出狱后改过自新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