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女子发现丈夫行踪可疑,甚至家中浴室还会突然出现饭店专用的沐浴乳和洗发精,因此委托征信社调查,抓到比丈夫年长12岁的高龄68岁小三,因此提告向2人求偿200万元新台币(约28万9560马币),台北地院则判连带赔偿40万元新台币(约5万7912马币)。
综合台媒报导,判决书显示,洪姓女子在外商公司担任资深业务经理,与命理师丈夫王姓男子于2014年结婚,两人都是再婚。
由于珍惜这段感情,她每天工作再忙都会抽空与丈夫电联。同时曾为了怀上小孩而自费进行试管受孕,2020年1月还一度因为子宫外孕大量出血,紧急手术后才捡回一命。
但自从去年2月开始,丈夫出现异常,她常常联络不上对方,感到不对劲之下而委托征信社跟监,结果丈夫被拍到与郑姓女子多次牵手逛街,还多次在台北及南投的酒店、旅馆及民宿过夜。
洪女甚至发现丈夫将饭店沐浴乳、洗发精和漱口水带回家,质问丈夫的时候,对方却恼羞成怒把她赶出门,换掉大门的锁,还申请保护令,让她心碎之下提告,向2人求偿200万元新台币(约28万9560马币)。
王男在庭上辩称,大他12岁的郑女是上紫微斗数课的学生,患有自主神经系统疾患、高血脂症、甲状腺低下等疾病,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故而行走时需要辅具预防跌倒,而他“为避免郑女在走路时摔倒”,才会被拍到像在牵手的照片。
他又表示,饭店中的备品不能证明他外遇,而且是妻子离家出走,再加上她不断施加精神暴力,他才会向法院申请保护令,并否认赶妻子出门。
法官稍后勘验征信社提供的照片,还至函询问饭店并调阅住房纪录,确认2人确实有情侣之间的亲密互动,且郑女看起来能自己行走不需要搀扶,且两人同住旅馆已确实侵害人妻配偶权,因此王男、郑女遭判赔40万元新台币(约5万7912马币),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