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讯)一名马来西亚籍男子在公厕外向19岁马来西亚籍女子求欢,被拒绝后还不让她离开,一边非礼她,一边企图脱掉她的衣服,被判监禁4年,外加6下鞭刑。
根据亚洲新闻台报道,23岁的马来西亚籍被告威鲁苏巴承认连同23岁表兄弟李伟汉(译音)犯下非法禁锢进行非礼的罪名,另外两项控状也在量刑时纳入考量。面对相似控状的李伟汉将在下个月15日出庭。
案情显示,今年8月29日,凌晨2时50分左右,被告和表兄弟各自跟朋友到黄金坊喝酒,在厕所外偶遇,聊了起来。
19岁的马来西亚籍受害者要上厕所时被两人堵住去路,把她推到厕所旁的楼梯间。两人被指摸了她的胸部,用泰语叫她“给他们一下”,也就是要她跟他们发生性行为。
受害者一口拒绝,李伟汉就拿走她一只鞋,离开楼梯间。当受害者尝试离开楼梯间时,被告挡住不让她走,一边非礼她,一边企图脱掉她的衣服。受害者往楼下跑,打电话向朋友求救,被告才打开楼梯间的门,让她离开。
受害者找到朋友时崩溃痛哭,向他们叙述刚刚的经历,朋友们随后找上被告表兄弟俩,双方爆发冲突。
法官在下判时说,被告对相对年轻的受害者犯下相当严重的罪行,并在受害者挣脱之后才住手。
“你的求情中唯一有意义的是你的认罪,让受害者不需要再回想起她恐怖的经历。”
根据新加坡法律,非法禁锢进行非礼的最高刑罚是监禁2年至10年,外加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