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1日讯)中国近年明星代言广告“翻车”事件不断,污染社会风气。为规范明星广告代言,中国市场监管总局等7单位周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对违法代言者必须坚决处罚到明星本人。
台湾联合新闻网报导,中国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指,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此“指导意见”。
“意见”直指近年来,部分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以下统称明星)违法代言、虚假代言甚至在代言活动中宣扬错误观念;部分企业信奉流量至上,选用违法失德明星为产品代言;个别媒体把关不严,放任违法失德明星参与广告代言活动。
这些广告代言领域乱象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意见规定明星在广告代言活动中不得发布有损国家尊严,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言论和观念外,明星还需做好事前把关,并依法诚信代言。
企业亦应妥善选用明星代言。企业选用代言明星前,应当对明星从业情况、个人信用等进行充分了解,坚决遏制违法失德明星广告代言行为。严禁违法失德明星通过参加访谈、综艺节目、直播等方式变相开展广告代言活动。
规定要求“准确认定选用违法失德明星广告代言情形”。企业明知、应知明星发表过错误政治言论或者其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仍选用明星进行广告代言的,应当根据事实情节,认定相关广告妨碍社会安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企业明知、应知明星存在吸毒、赌博、酒驾、强制猥亵、偷漏税、诈骗、证券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仍选用明星进行广告代言的,应当根据事实情节,认定相关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在依法追究广告代言违法行为各方主体责任部分。相关部门要加强广告代言活动全链条监管,严厉查处明星代言的虚假违法广告,依法追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相关互联网资讯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