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31日讯)韩国梨泰院在万圣节前夕发生踩踏意外造成154人丧生、149人轻重伤,警方正展开调查,据目击者证词及现场监视器画面,舆论认为故意推挤的民众与周遭见死不救的商家应负责,但在法律上恐怕很难究责。
台湾中央社报导,为调查事发经过,韩国政府动员475人组成搜查本部,搜集目击者证词及分析监视器影像,至周一为止共取得44名目击者证词,42处共52个监视器影像,并就社群网站上流传的影像照片进行精密分析。
搜查本部表示,由于这次事件发生在公共场所,并有许多监视画面可供参考,进行解剖验尸的必要性不高,若家属希望仍可进行验尸,但目前没有家属要求验尸。
韩联社报导,根据警方调查,事发当时部分民众涉嫌故意推挤前方的人,包括日前在社群媒体上转述当时见闻的韩国网红宣汝静(译音)在内,社群网站上出现不少当时听到有人大喊“快推、快推”的证词,警方正就监视器画面尝试还原现场状况。
部分意见认为,若因推挤导致排队人潮接连跌倒、堆叠,可适用过失致死伤罪嫌;若是故意推挤等暴力行为,在法律上甚至可视作暴力致死伤罪嫌。
难以确认特定对象
不过,困难的地方在于难以确认大喊及故意推挤的特定对象,要阐述推挤行为与死伤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必须一一厘清中间所有状况,几乎不可能举证。
也有死里逃生的目击者表示,当时人们想躲到邻近巷弄的店家内,店家却坚决不让,认为这些店家应负起法律责任的意见也不少,但在法律上同样难以对“见死不救”的店家究责。
报导指出,韩国国会曾多次讨论导入要求公民有义务帮助遭遇困难的人的“好撒马利亚人法”,对这种状况可能有所帮助,但都无疾而终。
“好撒马利亚人法”是为使自愿救助者免除后续责任的法律,鼓励民众帮助伤病人士,在意大利、日本等部分地区则进一步要求公民在不伤害自身的状况下,有义务帮助遭遇困难的人。
未能预防事故发生的公务员是否应负法律责任,也是韩国社会关注焦点之一。当局对可预期的人潮未准备因应方案,以及事发现场不到4公尺窄巷与斜坡环境未做好安全管理等,都可能被视为“怠忽职守”,负责人员可能因此受到刑事处分。
然而,有律师分析,过去三丰百货公司及圣水大桥的倒塌事件都与工程不实有关,但在与事件的因果关系上仍有争议,强调应优先搜集证据及仔细进行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