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起性侵案裁决近日出炉,一名农场主人非法将越南籍看护带到农场处理农务,并且性侵了她,令她沦为性奴长达4个月,就连月经期间也不放过,甚至为方便逞欲,强带她到妇产科装入避孕器。最终看护不堪受辱,暗中拨打电话求救。
ETtoday新闻网报导,判决书指出,这名施暴的雇主在新竹经营农场,他透过亲友申请一名越南籍家庭看护,看护于2020年2月间赴台工作,但雇主却违法将她带往农场处理农务。
由于看护缺乏语言能力,加上对新环境不熟悉,因此雇主对她产生歪念,性侵得逞。
此后,雇主几乎每隔两天就住在农场,还会每日逼她发生关系,为了避免看护怀孕,甚至带她到妇产科装上避孕器。 即使在来月经期间,雇主也未放过她,强迫她为自己口交。
最后,同年6月,看护不堪受辱,趁著雇主外出时,拨打专线报案求救,才揭发这起强奸案。
法官审理后认为雇主犯2次强制性交罪、67次对受监督之人利用权势性交罪、1次对受监督之人利用权势性交未遂罪,共计70罪,审酌雇主无前科、坦承犯行,事后也与看护达成和解,减轻其刑,又考量雇主有中医、务农等工作,也有公益捐款善行,最后判处他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期间付保护管束,2年内应支付50万新台币(约7万3087马币)罚金,且提供90小时义务劳务,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