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讯)疑似吸毒的53岁妇女在一所中学外挥刀自残,被警方用电击枪制伏逮捕后,今日被控一项在公共场所拥有攻击性武器的罪名,并被还押接受精神观察。
53岁的被告朱莉安娜是新加坡公民。案发时,她手持一把长约21公分的刀和一把13公分长的美工刀。
上述案件是前日傍晚6时馀发生,被告在新加坡圣希尔达中学外手持刀子,警方赶到现场时,被告向警员挥动刀子,并用同一把刀刺向自己的腹部。
尽管警员命令被告放下刀子,但她不加理会,继续挥刀,并把刀子放在自己的脖子上,恫言要进一步伤害自己。一名警员随后使用电击枪将被告制伏,并当场将她逮捕,随后从她身上起获两把刀,刀长分别为21公分和13公分。
在公共场所拥有攻击性武器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不超过4年,外加鞭打不少过6下。女性可豁免鞭刑。
被告将于下月12日再次出庭。
此外,被告涉嫌毒品相关罪名,将被新加坡中央肃毒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