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名张姓男子因为称呼53岁公司女老板为“老太太”,结果遭到解雇,他愤而申请劳动仲裁,但公司不服裁决,起诉到法院,判决也在近日出炉了。
中媒报导,张男于2020年2月入职该公司担任后勤部门经理,并签订3年的合约,2021年2月利用微信私讯替员工小胡安排部门工作时,说了一句:“园区还不知道老太太出什么么蛾子(馊主意)呢,你上班有备无患,现在一切都不好说”,结果对话被小胡截图发送到公司微信群。
张男在私聊中所称的“老太太”,指的正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53岁的女老板李某。
同年3月11日,张男和小胡因休假问题爆发肢体冲突,过程中小胡一怒之下,竟将菜刀架在张男脖子上,张男后安全脱身即报警处理,小胡遭到警方3天行政拘留,惟隔天张男却接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约通知。
通知书中载明,张男和小胡发生较为严重的语言及肢体冲突,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此外也提到张男对公司上级领导使用不当言论及称呼,同样违反规定,因此通知张男于2021年3月12日起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此,张男无法接受公司的理由,决定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等款项。
裁决判定公司违法,须向张男支付3万元人民币赔偿金,公司不服裁决起诉至法院。
由于难以证明张男和小胡的冲突,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到“张男称呼上级领导为‘老太太’一事”。
公司认为,张男用“老太太”称呼老板十分不合适,相当不尊重,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可以依法将张男辞退,并不支付任何补偿金或赔偿金。
法院则认定,从工作岗位看,张男的工作岗位不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其言论的权威性、影响力和影响范围均相对较小。从其言论内容看,“老太太”一词并不具有贬低或侮辱性的含义。
另外,从张男发表相应言论的语境来看,其当时是在与小胡进行单独沟通,双方谈话的气氛比较宽松、用语比较随意,因此公司基于这个理由而解雇张男,显然属于反应过激,并违反法律规定,最后判决公司要向张男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约赔偿金27900元人民币,双方均服从判决,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