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一名女大学生与男同学共骑电动踏板车返宿舍时出意外被抛飞,导致脑部受创,需动手术植入永久性分流导管,且患上忧郁症,视力也受损,入禀法庭向男同学索偿至少25万新元(约80万令吉)。
据法庭文件显示,起诉人是23岁的戴依婷(译音),就读新加坡国立大学时,曾登上“校长荣誉榜”。
案情显示,2019年2月27日,晚上8时许,戴依婷与15名同学在薛尔思宿舍聚会,大家一起吃饭喝酒后,晚上11时许决定回国大大学城小休,之后再出门。
由于两栋宿舍之间有一段距离,他们打算租用Grabwheels的电板车代步,当时男同学庄福源(译音)骑电板车载著戴依婷。
当时,电板车来到下坡处时突然停下,两人随之被抛飞到马路上,事发后戴依婷脑部受创,需动手术植入永久性分流导管,影响控制情绪能力,也导致她患上忧郁症。
戴依婷表示,这起事件令她延迟一年半学业,至今还在接受治疗,她视力受损,因此入禀新加坡高庭,向现年25岁的庄福源索赔。
她指庄福源酒后在马路上高速骑行电板车,没注意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全。
戴依婷虽然没注明索赔数额,但高庭一般审理的索赔案,数额至少25万新元。
从诉方索赔状显示,起诉人索赔项目包括3万4962新元(约11万1878令吉)医药花费、未来医药费、未来收入损失、以及失去结婚机会损失等。
庄福源称,是起诉人自愿骑电板车,而且电板车会突然刹车,是它的设计缺陷或操作固件出现错误导致。
他也称,当天虽然有喝酒,但没有喝很多,没影响他骑行时的判断能力。
他也否认高速骑行,并指起诉人当时没要求他减速,甚至指她有选择下车的权力。他称,起诉人意外后还能拿奖学金继续念书,也到其他公司实习,参加交换学生计划。
此外,他源指GrabCycle没确保电板车可安全使用与合规格,没为使用者提供头盔,国大没确保校内的走道适合骑行电板车。
庄福源已被控上法庭,本月5日承认违反交通条例在马路上骑电板车的控状,案展10月14日过堂
GrabCycle表示,男同学应用程序租电板车时,已知道并同意使用条件,他不能在马路上骑电板车、只有一人使用电板车,不能以每小时超过10公里时速骑行,以及须戴上头盔。法律没规定GrabCycle要提供头盔。
国大则表示,校内有足够设施提供给电板车使用者,男同学不应在马路上骑行,当他发现走道上有人在施工或有阶梯,应下车用推行的方式绕道。国大也不时向学生发出通函,教导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踏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