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16岁少女两年前参加生日派对,喝了红牛和可乐的混合酒后到厕所呕吐,跟著失去意识,结果遭18岁青年非礼和强奸。青年今早认罪后,被判坐牢8年和鞭打6下。
被告是现年20岁的拉加玛(译音,印尼籍),案发时18岁,他面对3项包括非礼、强奸、以及拥有猥亵影片的控状。
受害者是一名18岁的新加坡少女,案发时16岁的她还在读中学。
《新明日报》报导,根据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就读一所私校,与朋友合租一间公寓单位。
朋友在2020年11月6日晚上9时30分,在公寓里为一名男同学庆生。男同学欲邀请一些女性朋友来庆祝,但当时只有受害者接受邀请,并单独赴约。
受害者到了公寓后,与被告、被告朋友和男同学一起玩卡牌游戏,并喝了用烈酒、红牛和可乐的混合酒。
受害者不久后觉得晕眩想呕吐,被告于是扶著她到房间的厕所去。受害者在马桶呕吐后失去意识,被告被勾起性欲,将受害者抱到床上,非礼她的胸部并强奸了她。
被告完事后,帮受害者穿好衣服,再扶她到厕所里。
隔天凌晨4时,受害者搭私召车离开公寓,她将被强奸的事告知朋友和前男友,并在后者的鼓励下报警。
控方指受害者案发时已喝醉酒,无法反抗。
控方称被告借此占受害者便宜,还无套强奸受害者,让后者蒙受怀孕和患性病的风险,求法官判被告坐牢7至10年,鞭打6下。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案发时年纪轻,没有预谋干案,他被逮捕后承认罪行,显示他有悔意,希望法官判他坐牢7年鞭打6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