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12日讯)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周五对新天地教会教主李万熙涉嫌妨碍疫情防控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李万熙无罪,但他挪用公款和妨碍业务等其他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维持原审原判。
韩联社报导,李万熙因涉嫌在2020年2月新天地大邱教会发生群聚性新冠肺炎感染时,与新天地教干部合谋虚报漏报教徒信息和集会场所被起诉,还涉嫌在兴建名为“和平宫殿”的新天地研修院过程中挪用50多亿韩元(超过1702万令吉)的教会资金,并从2015年至2019年未经地方政府批准,擅自在公共设施举行宗教活动。
一审和二审法庭认为,《传染病预防法》规定流行病学调查范围涉及患者的个人信息、发病日期和场所、感染原因等,防疫部门要求新天地教会提交设施现状和教徒名单不能视为流行病学调查范畴,故不能以漏报部分名单为由对其进行处罚。
由此,一审和二审均对李万熙涉嫌妨碍冠病疫情防控案作出无罪判决。
至于挪用公款和妨碍业务等其他指控,一审法庭判处李万熙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二审法庭在原判基础上加刑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大法院认定二审判决合理,作出维持二审判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