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5日讯)台湾内湖一座上亿新台币豪宅的2名顶楼屋主提告,每当楼顶游泳池有人玩水或走木栈板时,家里就有噪音,各向建商赔偿新台币500万元(约74万令吉)。台北地院判决建商应赔偿合计新台币360万元(约53万令吉),并修缮泳池。
根据中央社的报导,林姓、洪姓女子分别向购买内湖一栋大楼的23楼顶楼豪宅,包含停车场每户超过新台币1亿元(约1489万令吉),她们主张,房屋楼顶是游泳池,只要有人行走于泳池木栈板或于泳池“踢水、打水或跳水”,她们的客厅、主卧房等地即会发生类似拍打篮球般剧烈,且干扰的重低音低频噪音情形。
2人指出,噪音严重干扰她们日常生活作息,身心大受影响,甚至需至身心科就医服药,曾多次要求建商改善,建商虽有相关处置然迄今无法改善噪音问题。2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建商修缮泳池噪音问题,并各求偿新台币500万元。
建商表示,游泳池设计或施工尚无不符建筑法规情事,也无施作设计不良造成噪音瑕疵,噪音是社区住户在泳池中踢水、拍水或跳水所造成,并非泳池自身施作或设计瑕疵所产生的低频噪音。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时到场勘验,发现泳池在无人使用情形下,林女房屋主卧浴厕仍可听到机器设备低频运转声音,经鉴定,噪音分贝数已违反现行噪音管制标准规定,判决建商须分别赔偿林女及洪女新台币200万元(约29万令吉)、160万元(约23万令吉),且须将游泳池进行修缮。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