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20日讯)美国最高法院推翻确立堕胎权的“罗诉韦德案”裁决后,抗议声音持续,一批示威者周二在最高法院外示威,警方拘捕35人,包括17名民主党议员。
香港电台报导,明尼苏达州民主党议员奥马尔证实,自己与其他议员一起参加公民抗命活动时被捕,又表示会继续发声。代表纽约州的议员马洛尼表示,如果女性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和健康,就没有民主。
警方表示,示威者封锁最高法院附近一条马路的交通,经过3次警告无效,最终拘捕35人,包括国会议员,罪名是造成阻碍和不便。
弹劾大法官难度高
另据台湾中央社报导,最高法院上月推翻堕胎案裁决,舆论哗然。反对者积极推动国会立法保障堕胎权,也诉求弹劾大法官;但美国史上,仅一名大法官曾遭众院弹劾,且未能在参院闯关成功。分析指,弹劾大法官比弹劾总统更难。
民主党激进派领袖奥卡西奥-科尔特斯接受媒体访问时就主张弹劾大法官,因为他们在提名听证会上向参议员保证“罗诉韦德案”已是先例。她认为“在誓词下撒谎”是可以被弹劾的罪行。
最高法院大法官跟美国其他政府官员一样,可能因为叛国、贿赂或其他重罪和轻罪被弹劾且定罪后免职,否则法官应在“行为良好情况下继续任职”。
至于弹劾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程序与弹劾总统相同,须由联邦众议院发动,并过半表决同意通过后,提交联邦参议院裁决,经2/3表决通过后才得以罢免大法官。
相较于大法官,美国已有包括约翰逊、克林顿与两度遭到众院弹劾的特朗普在内的3名总统遭弹劾,而美国建国200多年来,仅一名大法官曾遭众院弹劾。
在美国历史上唯一曾遭众院弹劾的大法官蔡斯,在1804年遭众院以拒绝解聘有偏见的陪审员,并在两件政治敏感案件中排除或限制辩护证人为由弹劾,但参院最后以无罪定案。蔡斯也继续履行大法官职务,直至1811年过世为止。
即使是联邦法院法官被众院弹劾的人数也寥寥可数,1803年以来,美国众院仅弹劾过15名联邦法官,遭到参院定罪免职的仅只有8人。
不少评论认为,弹劾大法官的诉求不易成功,除了几位被质疑的大法官在参院的证词可做不同解读外,也因为最高法院大法官具有深厚的法律素养,且享有社会高度尊崇地位,弹劾大法官将对司法独立性带来时代性冲击,不可轻易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