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法国籍男子接到假冒新加坡高庭职员的诈骗电话,结果银行户头被挪走77万新元(约244万8600令吉),部分款项转入一名青年的银行户头。调查揭露,这名青年借出本身的银行户头给不法分子洗黑钱多达230次,至少31名受害者报警。
涉案青年潘志豪(24岁)承认一项欺骗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状,另一项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昨日被判坐牢3个月又2周。
根据案情,22岁的刘锦元在2021年8月找上被告,并介绍一个赚快钱的方式,被告只要帮忙开设银行户头,并借出户头用来投资加密货币,就可以收到一笔“盈利”。案情没提到被告与刘锦元的关系。
8月20日,被告按指示欺骗华侨银行批准他开设户头,接著把户头资料交给刘锦元和一个陌生人,结果被告的户头被用来接收赃款。
一名47岁法国男子在8月25日报警,指他早前接到一名自称是高庭职员的来电,对方称他名下的公司因涉及非法勾当而被调查,要他提供银行户头资料,结果他后来发现户头内有7个未经授权的转账记录,共77万新元被转走。
调查显示,这笔77万新元款项中,9万8000新元(约31万1640令吉)新被转入被告的银行户头。进一步调查也发现,被告的户头总共接收了24万8327新元(约78万9679令吉86仙),前后进行了230次转账,警方也因此接获至少31名受害者的报案。
警方接获报案后,随即冻结被告的户头,但当时大笔款项已被转走,户头内只剩下约67新元(约213万令吉6仙)。
同年8月至9月之间,刘锦元也指示被告删除两人的对话记录,尽管被告当时心存怀疑,但他仍按指示照办。
被告落网时,警方只从被告的手机找回一部分的对话内容,被告因此犯下妨碍司法公正的罪行。
律师代为求情时称,被告没有从中获益,而且他误信刘锦元以为户头用来投资加密货币,才会交出户头,因此他的罪责轻,恳求法官判罚款了事。
不过,法官不同意律师的立场,指出被告不熟识刘锦元,尽管对方称户头是用来投资加密货币,但被告把户头交给他人,显然自己根本无法确认“投资交易”,不解为何他会同意这么做。
至于被告声称不知道他人利用户头进行的勾当,法官认为这是出于被告的过失,因此他的罪责不轻,须坐牢惩戒,以儆效尤。
涉案刘锦元也被控上庭,他的案件将另外审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