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男子涉嫌在货车内重击女友的9个月大儿子,导致宝宝头部重创内出血而死,法官基于男子的供词不一致,且事发后拖延宝宝送院时间,显示做贼心虚,判他谋杀罪名成立。
被告是29岁的莫哈末阿里夫,他面对一项控状,指他在2019年11月7日,晚上10时至隔天午夜12时15分间,在新加坡义顺81街一带的多层停车场内,谋杀一名9个月大的男婴依吉法亚斯。死者是被告女友娜迪亚与前夫所生的儿子。
法官在审讯后,今日上午发表裁决。
根据控方立场,被告用钝力攻击男婴头部,导致他头部重创内出血而死。被告的说法则是,他当时一手抱著宝宝,一手关著货车侧门时,宝宝突然挣扎而跌下,头部先撞到货车车厢地板,再撞到脚踏板,最后重重落在地上。
不过法官指出,被告对事发经过说辞不一致,一下在录口供时承认将男婴头部推压在货车地板上,之后又改口说男婴不小心掉落。
验尸报告显示,钝力攻击能导致男婴头颅内出血的伤势。法医在供证时也说,若男婴是从高处掉落,头部应该会有割伤,但男婴头部并无外伤。
被告事发当天午夜跟女友见面,漫无目的地到处开车,女友过后才发现儿子仰卧在货车后方。被告当时向女友提议,可以花钱找人埋葬孩子,一年后再报案说他失踪,但女友拒绝。
女友本要把孩子送到新加坡国大医院急诊部门,被告却一再拖延,花了36分钟才到医院。他途中还绕道丢弃手机。
控方指,被告是因为小死者哭闹而感到烦躁,因此这么做。小死者当晚打翻饮料,被告跟女友因此针对如何管教儿子而争论。
法官说,被告把货车开到医院后,故意拖延时间,在抵达医院停车场后,足足花了36分钟才将男婴送到急诊室。
“被告期间在医院绕道,把手机丢进草丛,还有时间刷牙擦身体,显示被告做贼心虚。”
法官认为,被告是个会狡辩以及不诚实的证人,最后判他谋杀罪名成立。
控辩双方择日针对刑罚进行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