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队的员警去年底处理车祸事故,称呼50多岁妇人是“阿嬷”,却被这名妇人回嘴“我很时尚,怎么叫我阿嬷”,台中市警局近期援用企业界的“顾客分析管理”,发文给所有下属单位,要求不要再称“阿嬷、阿公、欧吉桑、欧巴桑、大叔、大姊或阿姨”等,一律只能用“同学、小姐、女士、先生”4种称谓称呼民众,“以免造成民众不良观感,以维护警察形象”。
台湾中央社报导,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队周二(14日)发出公文给辖区各警分局,指有民众反映听到某电台主持人说台中有员警在处理车祸时,对著一名50岁的妇人问“阿嬷你有没有怎样?”把民众叫老了,认为警方应该要有同理心,应用较年轻的称谓称呼民众,因此透过1999向市警局投诉。
而这起事件没有具体表明发生在何时何地,但是有民众将听到的传闻致电市府相关团队,得知消息的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队虚心接受指教,并且重视此事件,将此消息于14日发函给各分局。
中市警局交通大队事故处理组长施昌谷说,市警局采用“顾客分析管理”,提升为民服务品质,第一件事情,就是妥当称呼民众,因此统一律定4种称呼,如果是年轻人、看似学生,不分男女,统一称呼“同学”,如果是年轻女性,统一称呼“小姐”,资深(年长)女性则是统一称呼“女士”,至于男性,除了年轻学生之外,都称呼“先生”。
他强调,至于坊间常用的称呼,包括阿公、阿嬷、少年仔、欧巴桑、欧吉桑、大叔、阿姨、大姊、小妹等,就全部都不要用,一律用上述4种,亦即“同学、小姐、女士、先生”,该公文强调,称呼民众应注意适当的称谓,“以免造成民众不良观感,以维护警察形象”。
有基层员警认为,为此事发公文提醒是“小题大作”,将公文内容向媒体爆料。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队周四告诉中央社记者,此函文确实为交大发文给各警分局,提醒员警注意执勤技巧,以及与民众对谈的称位用语等。
警方指出,此公文欲提醒员警注意执勤技巧及态度,并使用适当称位,避免引发民众不良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