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6日讯)王姓男子在停车场倒车撞到吴姓妇人的车子,双方口角,王对吴妇辱骂秽语,迁怒飙骂吴妇13岁的小孩,被诉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公然侮辱罪;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判王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新台币1万元(约1500令吉)。可上诉。
根据台湾《 联合报》报导,2021年10月17日晚间,王在台北信义区某大楼地下一楼停车场闸道倒车,车子撞到在后等待出场的吴妇的车,王对吴妇辱骂“三字经”,还对吴妇称“萧查某,没见过这种疯女人,你给我闭嘴”。
吴妇13岁的小孩问王“你为何骂我妈?”王接著对吴妇的小孩骂“XXX的,关你甚么事”,吴妇提告,检方起诉王。
法院审理认为,王犯公然侮辱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公然侮辱罪,应从一重处断。
判决指出,王因对吴妇心生不满,在停车场出入口闸道公然侮辱告诉人,但他审理时坦承犯行,已有悔意,审酌教育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犯罪动机、造成的损害,判王拘役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