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讯)青年邀请4名同学到家里喝酒庆祝开学,待其中3人入夜相继离开后,指侵已醉倒在床上的19岁女同学。
来自中国的被告(20岁)面对一项非礼和一项性侵控状,控方以性侵罪提控,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根据案情,2020年8月1日傍晚,被告的两名男同学以及女受害者与另一名女同学上门庆祝开学。众人原本在被告的房间里喝酒聊天,但另一名女同学在晚上9时30分先行回家。
受害者与被告和男同学们继续畅饮,结果喝得酩酊大醉,整个人瘫软在被告卧房的厕所内。两名男同学后来因想要出去吃宵夜,在晚上11时离开,剩下受害者和被告独处。
不久后,受害者请被告帮忙打电话给她男友,通知对方接她回家,但被告找不到受害者的手机,只好先将她安置在床上休息。
受害者迷迷糊糊睡去,被告趁机指侵和用振动器(vibrator)非礼她,但受害者突然惊醒,并再次要求被告致电她男友。被告仍说找不到她的手机,他自慰过后就在一旁睡下。
凌晨4时左右,受害者醒来发现自己衣冠不整,被告则熟睡在身边。受害者穿好衣服和找到手机后便搭德士回家,途中发短讯向男友哭诉自己的遭遇。男友一小时后陪受害者上门质问被告,但被告否认非礼受害者。
受害者两天后报警,警方当天在被告房间搜出的润滑剂和振动器,经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后成为指证被告的有力证据。
控方表示,被告趁人之危的罪行非常严重,促请法官判他坐牢6至7年,以及鞭打3下。
代表律师则指出,青年改造所在评估被告之后,认为他适合接受改造训练,因此促请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谕令,上述案件延展至下月19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