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29岁廖姓男,因患思觉失调症长期幻听,认为隔壁35岁吴姓女邻居辱骂他,便持水果刀趁吴女外出时,猛刺多刀害她重伤送医。当地地院认为,虽廖男具思觉失调症,但案发时辨识能力无显著减低或欠缺,经审理将他依杀人未遂罪,处7年6个月有期徒刑。
根据台湾《联合报》,判决指廖男与吴女同住在一处公寓6楼的邻居,双方平日鲜少互动,去年9月1日8时55分许,廖对吴心生不满,趁对方要搭电梯下楼时,持一把水果刀尾随在后,随后两人在电梯前走廊发生争执。
廖男一气之下,持预藏水果刀朝吴女颈部、脸部及手部刺杀约7、8下,造成吴前颈12公分切割伤、后颈3公分切割伤,深度达脊椎后方、左耳1公分及4公分切割伤、左腋下5公分及身上多处伤口。
随后公寓管理员听闻呼救声,改往现场协助报案并将吴女送医,经抢救共住院10天病况稳定出院,捡回一命,而廖男当场被捕移送,后遭检方起诉。
据报导,警询、侦查及审理时廖男皆声称,吴女经常在房间内隔著墙辱骂他;案发前,又听到对方持续辱骂,才会持水果刀尾随;法院透过医院对廖进行精神鉴定,认为他有长期间断具幻听、关系妄想等症状,具思觉失调症。
吴女供称,双方完全没有互动与吵过架,“案发当时,问他有什么事情,对方只说我侮辱他,便反问侮辱什么,却生气不发一语站在原地,要离开时,他一怒之下便持水果刀砍我。”
地院认为,警询及侦查时,廖男能清楚针对问题回答、详述案发过程辩解并主张有利于己的事项,显见与一般犯罪行为人无异,辨识行为的能力也并无显著减低或欠缺的情况。
因廖男伤人手段甚猛,造成女邻居心理有极大恐惧,身心受创甚深,衡酌检方求刑意见,地院将他依杀人未遂罪,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没收扣案水果刀,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