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日前发生一桩“叉烧血案”,一名火爆男子疑不满“肥叉变瘦叉”与档主发生打成一团,二人事后各有伤损,现场也血迹斑斑。
综合港媒报导,该打斗事件是于前晚(14日)7时许在粉岭发生。一名无业男子到华明路22号雍盛商场一家烧味店购买叉烧,并指明要“肥叉”,惟回家后发现盒内全是“瘦叉”,遂持刀折返与厨师理论,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男子情绪激动挥刀,而厨师亦用汤勺挡格,二人追逐至店外,多名途人目击事件,并上前劝阻。男子被打爆鼻梁,倒卧地上,而厨师的手、脚及面部也有损伤。
两男被接获投报赶来的警察拘捕,被控以伤人、有意图而伤人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今(16日)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裁判官按控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6月27日再讯,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见,以及检视控罪的适切性。两被告获准保释。
被告依次为无业的刘艳波(61岁)、陈锦雄(59岁、厨师),刘艳波出庭时,头部贴上胶布,眼部有瘀伤。他被控各一项伤人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控罪指称,他于2022年4月14日,在粉岭华明路22号雍盛苑街市一店铺外非法及恶意伤害陈锦雄。他另被控同日同地管有一把刀,意图将其用于非法用途。
陈锦雄则被控各一项有意伤人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控罪指称,他同日同地意图使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刘艳波。他另被控同日同地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携有一个金属汤勺。
两名被告分别获准以400及500元(约216及270令吉)保释、不得离港、居住报称住址、每周到警署报到3次、不得接触对方。首被告另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以及踏足涉案街市。次被告则不得与控方证人讨论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