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科9日讯)克里米亚国务委员会向俄罗斯国家杜马(国会下议院),提交关于“修改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与调整强制没收财产相关法律关系”,对于对俄不友好的国家及其公民,俄罗斯可在不进行赔偿的情况下,强制没收其在俄所持有财产。
中国环球网综合俄罗斯塔斯社、俄新社、《俄罗斯报》等媒体报导,俄罗斯国家杜马周五公布了上述法案的内容。
根据该法案,对于对俄罗斯联邦、俄罗斯法人和自然人采取不友好行为的国家(和地区),与这些国家有关联的外国主体(包括其公民以及注册地、主要经营地点和营利地点为这些国家的法人),以及受这些主体控制的其他主体(无论注册地或主要经营地点位于何处),俄罗斯相关部门可在不进行赔偿的情况下,强制没收其截至今年2月24日在俄所持有的财产。
根据该法案,被没收的在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资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该法案还提议授权俄罗斯联邦各个主体相关部门,确定强制没收财产的具体规定。
塔斯社称,克里米亚地区领导人阿克谢诺夫3月曾表示,该地区政府会于近期展开将支持乌克兰现政府的乌克兰寡头财产国有化相关工作。报导提到,多名乌克兰寡头和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的家属,在克里米亚持有不动产。
俄罗斯政府3月7日公布了“不友好国家和地区名单”,名单中提到的均是俄罗斯对乌克兰展开特别军事行动后,对俄罗斯实施制裁或加入制裁的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欧盟国家、英国、乌克兰、瑞士等。
根据俄方规定,俄罗斯企业与不友好地区企业进行交易时,均须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且一律以俄罗斯卢布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