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男子因噪音问题和女邻居大吵,双方持刀在家门前争执,男子狠下杀手,从后刺穿女邻居肺脏,女方因而惨死。检方以其下手狠猛,依杀人罪嫌起诉求刑15年。法院于昨日(4日)开庭,男子称自己名下没财产,提不出赔偿金,被害家属痛斥他毫无悔意,根本不在乎一条人命。
根据台湾《联合新闻网》的报导,检方起诉指出,洪男(48岁)和陈女分别为上、下楼层邻居。去年10月17日,双方因噪音问题大吵,陈女回家拿了把菜刀搭电梯下楼到洪男门前理论,洪男见陈女手握菜刀,就拿木椅朝门外扔,后关门进屋,再取出1把29公分的水果刀开门和陈女扭打,拿刀朝陈女左背猛刺,刺穿她左胸、肺部,伤口深达18公分。
洪男还把中刀的陈女压制在地。当时陈女的儿子听见吵闹声前来查看,惊觉母亲遇害。陈女送医仍身亡,洪男则回家打电话向警方自首。
据报导,检方侦结依杀人罪嫌起诉洪男,但因洪男符合自首应予以减刑,并请法院审酌洪男仅因一时口角,下手狠猛,让邻居一刀毙命,建请法院量处15年徒刑。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今日开准备程序庭,洪男坦承杀人,对检方起诉犯案过程都不争执,表示没有意见,但因为自己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先前调解无法达成共识;洪男的辩护人则请法院审酌,洪男犯后有打电话报警,应符合自首要件予以减刑。
被害家属告诉代理人说,洪男在调解时就明确告知自己“身无分文”,双方就没办法继续谈下去;吿代表示,洪男案发时面对身高仅150几公分的陈女,虽陈手上握有菜刀,但洪第一时间也是丢椅子朝她反击,陈理应不会再继续攻击。
告代还说,根据陈女背上中刀,可知她当时是要转身离去了,但洪仍追上前持刀从背后刺杀,甚至又坐押在陈女身上,直到陈的儿子听见声音跑下楼时撞见,洪这时才停手回屋内打电话报警。
吿代认为,就算洪男的行为构成自首,但也请法院审酌他当时是被目击,不得已的状况下才报案,认为不适用自首给他减刑,且犯后又没有任何赔偿计画。
陈女的家属也当庭痛斥,洪男犯后一点悔意都没有,认为他根本就“不在乎一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