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已婚男子对在同一栋楼工作的少妇一见钟情,跟踪她数月,并向对方示爱,遭对方拒绝后仍不死心,甚至在电梯内非礼她,被判坐牢3年半。
根据亚洲新闻台报导,56岁的被告田星光(译音)被控在电梯内非法制伏和非礼的罪名成立。另一个非法跟踪的控状在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在内。被告在1月28日被判坐牢。
在电梯内非法制伏和非礼受害者的刑罚是介于3年至10年的监禁。由于被告的年齢已超过50岁,因此不会被判处鞭刑。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和受害者因为在同一栋楼工作和居住在同一个组屋区而彼此认识,偶尔会小聊几句。但检察官表示,他们并非朋友。
被告在去年初撞见受害者和她的女儿,便询问她是否要小孩的书本,受害者同意,两人便交换了电话号码。被告之后再和受害者见面时,假借送她回家,跟随受害人到她住的楼层。
被告从去年5月12日开始,用不同方法跟踪受害者。虽然已被受害人拒绝,他仍不停发送短讯,问受害人是否爱他;此外,他也站在受害者的住家外,以及在组屋楼下跟踪受害者和女儿。
去年8月6日,受害者离开住家上班时,撞见被告在电梯口徘徊。被告跟随受害者进电梯,把手放在受害者的肩膀上,站在受害者的身后,并十分靠近她。受害者把被告的手臂推开,试图移开。被告这时将受害者的双手抓住非礼她,直到有其他人进入电梯才停止。
被告继续跟踪受害者到巴士车站,并搭乘同一辆巴士,坐在受害者的旁边。受害者换了座位。但她下车转换巴士到公司后,被告仍继续跟踪。
间中,被告向受害者展示了他手机里存放一张受害者的照片。这是受害者去年5月,在面子书上载的照片。
受害者感到恶心,立刻移开。她搭乘另一辆巴士后,被告才停止跟踪。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的同事和女儿都认为,他是一名好同事、好父亲和好丈夫。
“他是在遇见受害者,对她一见钟情后,才会丧失判断能力。”
律师也表示,被告对伤害已结婚30年妻子和三名孩子感到十分抱歉,也对自己向受害者所作的行为感到羞愧。
但检察官指出,受害者从去年5月至8月不断拒绝被告,也请被告不要再联系她,但被告却不停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