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北一名邓姓男子在好友说服下,花了4万元人民币(约2.6万马币)买了冰毒,打算回乡贩售赚一笔,岂料在好友手中买下的冰毒,竟是假毒品,一怒之下报警维权。其后,包括邓男在内的3人被捕,引起不少网民热议。
综合中媒报导,刘某、陈某、邓某三人曾经在湖南服刑期间成为狱友,刑满释放后一直保持联系。
2021年5月,刘某谎称自己手里有大量毒品并告诉邓某,让其购买后运回老家贩卖,邓某不虞有诈便答应了。随后,刘某将贩卖假毒品给邓某骗取其钱财的想法告诉了陈某,请求陈某在其贩卖假毒品时予以配合并充当毒资中间人,事成后将骗得的钱财各分一半,得到陈某的同意。
三人会面后,刘某拿出一小袋真毒品展示给邓某,力劝其购买一些。邓某见状应允,提出以4万元人民币(约2.6万马币)的价格购买100克冰毒,并将毒资转入陈某微信账户。
刘某见邓某已经相信自己,便偷偷将事先包装好的假毒品放入邓某车内。事后邓某发现购买的毒品是假货,多次尝试与刘某、陈某联系,发现二人早已将自己微信拉黑。
邓男惊觉自己中了计,因此一气之下报警维权。
民警通过进一步侦查,将刘某、邓某、陈某三人抓获,三人均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检察官认为,邓男将假毒品当作真毒品运输,并不影响主观上具有运输毒品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运输行为,应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澎湃新闻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以假毒品进行犯罪的定性,明知是假毒品而冒充毒品贩卖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不知道是假毒品而当作毒品走私、贩卖、运输、窝藏的,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犯罪(未遂)定罪处罚。”
换言之,设局的刘陈二人的行为涉及诈骗罪,而邓男则涉及贩卖、运输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