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政事务总署一名署理高级行政主任3度欺骗该署,声称要在工作期间申领“应诊假”去看中医,实际却去参加跳舞中心的舞蹈班,最终被揭讲骗话,事后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诉6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她早前承认其中3罪,另外3罪获不提证供起诉,今早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根据香港东网的报导,41岁女被告傅申自2002年入职政府,从事二级行政主任,直至案发时是署理高级行政主任,负责为黄大仙区议会提供秘书支援,其作为政府特许公务员,在工作时间以到诊所看病为由,申请离开工作岗位。
案情指,被告分别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6月17日期间其中3个日子,向上司提交“申请离开工作岗位”申请表,报称于3个有关日子的下午,要到郭医堂中医诊所求诊。事实上,被告在该段时间,求诊之馀,还到铜锣湾一间跳舞中心参加舞蹈班。
辩方早前求情指,被告的公职生涯表现出色,曾被上司誉为“明日之星”,但已因本案而断送大好前途。今日求情则指,被告因为工作压力及与上司摩擦,出现精神病才犯案,本案已令被告的工作及声誉受损,可算付上代价。最终裁判官接纳报告建议,判处被告社会服务令。
香港廉署发言人表示,署方十分重视公务员诚信。发言人又指廉署一直与公务员事务局合作,向各级政府人员提供诚信培训及网上学习平台等,加强他们对《防止贿赂条例》及相关诚信议题的认识。署方会继续与各决策局及政府部门合作,向公务员宣扬廉洁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