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6岁开始遭非礼,8岁被逼口交,女童投诉如厕感觉疼痛,送院检查后揭露外公恶行!
《新明日报》报导,现年65岁的被告共面对8项控状,包括非礼、性侵以及抵触影片法令的罪行。他只承认触犯两项影片法令的罪行,至于非礼及性侵亲外孙女的罪行,则一概否认。
为保护受害人,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根据控状,事发在2015年至2017年之间,外孙女的年龄介于6岁到8岁。
外孙女第一次遭非礼是2015年,被告否认并给了不同版本的陈述,称只是要进房拿手机、又称是要为外孙女冲凉,但他的外孙却供证说,亲眼见到被告和外孙女赤裸的在房内做出让他无法接受的事。
2017年9月24日,被告变本加厉,让外孙女为他口交。两天后,也就是26日,外孙女投诉小便时会痛,随之住院12天,被告的恶行随之曝光。
外孙女在接受警察问话时,曾说自己会说出非礼及性侵细节,是为了保护妹妹。她也透露,被告一般在外婆不在时,或是家中没有别人时对她伸出狼爪。
主控官指外公把女童当“性玩具”,满足性欲。
虽然被告和外孙女在供证时都改变说辞,法官早前做出裁决时却指出,受害者的口供与被告招认的口供是一致的,而且还有目击者的证词,控方证据确凿,最终裁定他罪名成立。
控方在刑罚陈词中提到,被告是受害者的外公,严重背叛信任,预谋干案,非礼和性侵外孙女,甚至指被告把外孙女当成“性玩具”,应当严惩。
法官昨日判被告坐牢14年和18下鞭刑。由于他年过50岁,无法打鞭,法官判他多坐牢9个月代替。
至于他承认的两项抵触影片法令,则被判罚款9400元(约2万8200令吉)。
被告不满,表示有意上诉。他目前以10万元(约30万令吉)保释等候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