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不肖孙冒签祖父支票,还将祖父已签好名字的支票私自兑现,偷窃至少3万1000新元(约9万9000令吉),昨日俯首认罪。
据《今日报》报道,被告郭庆生(译音)昨日承认一项偷窃罪名以及另一项欺诈罪,另外5项伪造罪名将在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被告在2019年因犯下9项罪名,包括偷窃、欺诈和滥用电脑等,被判处缓刑2年。
被告在2019年8月缓刑期间,在位于蔡厝港一带的家里,从祖父卧室的抽屉里偷走5张支票,以用于个人开销及偿还朋友。
被告伪造祖父的签名,并将其中3张支票兑现并转入他的银行账户,金额总计3万1000新元。他还将祖父提前签好名的支票兑现。祖父隔了一个月发现银行账户出现未经授权的交易后向警方报案,并指控或许是被告所为。
此外,被告在2020年10月两次会面一名保险经纪,声称想要签订保单。被告签订保单后,必须支付7200新元(约2万1600令吉)的保费,他却告诉保险经纪需要支付每日开销,要求分期付款。由于保费无法分期付款,保险经纪答应在被告支付保费后,另借3600新元(约1万800令吉)给被告,之后由被告每个月偿还300新元(约900令吉)。
当时被告银行户仅剩500新元(约1500令吉),虽然他知道交易不可能通过,但他还是通过自助服务机两次转账总值7200元的金额给保险经纪,再将交易截图发给保险经纪,企图欺诈。保险经纪最后发现交易未通过后,立即报警处理。
被告已将3600新元还给保险经纪。他将于下月10日出庭求情并接受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