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新加坡首名企图嫖雏妓被治罪的男商人,两年前因开价500新元(约1500令吉),企图嫖雏妓而被判入狱3个月,怎料出狱不足一年又再犯,还白嫖16岁少女,昨日被判坐牢一年3个月。
被告高永文(45岁,装修承包商,译音)曾开价500新元要嫖未成年少女遭拒绝,成为新加坡首名企图嫖雏妓被治罪的人,当时判监3个月。岂料出狱后,不到一年又因相同罪行被控,这次面对3项控状,包括抵触影片法令、企图向未成年少女索取性服和嫖雏妓。
受害人现年18岁,案发时是名16岁的学生。根据案情,去年3月17日,受害人为了赚快钱,上网找兼职工时,在网络平台Locanto看到被告刊登的广告后,联系被告。
受害人告诉被告自己的年龄,被告则谎称自己30岁,并要求对方把自拍照传给他。隔天,两人相约见面时,受害人透露自己没性经验,但十分开放,要求被告支付50新元(约150令吉)至100新元(约300令吉)的肉金。
隔天傍晚,被告开车接受害人,把她带到植物园,在车上亲热一番,然后带受害人到客户的家胡搞。
由于客户的房子正在进行装修,被告因此有通行卡进入单位。被告在单位的厕所内,要求受害人为他口交,完事后送对方回家,并表示明天带受害人上酒店开房后,就会把肉金给她。
被告随后上网订酒店,并发短讯通知受害人,怎料被对方的母亲发现,后者立即拨电给被告,被告一开始否认,后来承认与受害人见面,但坚称两人“没做什么”,母亲随后通知受害人的学校。
受害人最后向辅导员承认与被告发生关系,母亲立即报警。庭上揭露,被告事后并没有支付受害人第一次为他口交的肉金。
受害人告知辅导员两人的事情后,发短讯通知被告,被告却要她谎称,两人没有涉及金钱交易,受害人就把被告拉黑。
不过,被告又用另一个账号联系受害人,并在去年3月19日至25日期间,多次发短讯邀请受害人当炮友,称每周能给她200新元(约600令吉)至400新元(约1200令吉)的费用,还称能当她的私人司机,接送她回家。
被告发送上述短讯时,启动自动毁灭功能,但受害人在短讯被删除前,把对话都截图下来。
控方指出,被告在网上刊登广告时,特地对年龄16岁至18岁的少女下手,还带她们到偏僻的地点干案。此外,被告前科累累,除了企图嫖雏妓,也曾因为吸毒和拥毒罪入狱。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则表示,被告从小没有成人的监督,父亲在他9岁时逝世,导致他受到不良影响还染上毒瘾。
被告在35岁时成功戒毒,但因为童年的处境而渴望亲密接触,才会上网寻找少女满足欲望。
律师说,被告事后非常后悔,积极寻求辅导援助,求法官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