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3名兄弟以金字塔方式经营非法万字票网站,一年收取的赌注高达5772万新元(约1亿7316万令吉),集团首脑同时经营两个非法万字票网站,5年有超过100万新元(约300万令吉)入袋,今日俯首认罪,案展1月19日下判。
被告薛绍文(56岁)共面对61项包括抵触有组织罪案法令、公共赌馆法令、远程赌博法令、以及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等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原本与另外3名兄弟薛绍发(64岁)、薛绍添(72岁)及薛绍明在2011年决定设立非法万字票网站,经营非法万字票收注活动。薛绍明在网站设立的3个月后退出。
被告与兄弟还广邀他人成为股东和经纪,有兴趣者必须通过面试,确定能接受被告与兄弟设下的条件后,才能加入犯罪集团。
当时只有股东有权限上网记录赌徒下注金额,被告在2013年发现香港有个更好的下注系统,可以让赌徒直接上网下注。被告认为这更便利,于是设立第二个非法万字票网站。
非法万字票网站的经纪可从收取的赌注中赚取3%的佣金,若赌客中奖则可多抽2%佣金。股东的盈利则按他们所贡献给集团的赌注百分比分配。被告则可从总赌注额中,抽取15%佣金,若他下的经纪和赌客有中奖,则可多抽5至10%佣金。
据估计,网站在万字票开彩日可收到至少37万新元(约111万令吉)赌注,万字票一周开彩3次,网站一周可收取111万新元(约333万令吉)赌注,一年就收5772万新元赌注。
被告2011年设网站收注,2016年11月27日被逮捕。身为集团的领导之一,被告一个月个赚取1万9000新元(约5万7000令吉),5年下来赚约114万新元(约342万令吉)。
控方指,被告是集团首脑、罪责高,把钱用来购买房产,支付11间房产的首付,恳求法官严惩判他至少10年6个月监禁及罚款72万新元(216万令吉)。
控方透露,被告透过同伙的协助,招揽至少49名股东、经纪和行政人员,这些人也进一步招揽其他经纪,收取非法赌注。
控方也指,被告获利数额庞大,在2013年至2015年间,保守估计每周平均可收30万新元(90万令吉)赌注,到了2015年至2016年,被告更是达到每周可收110万新元(约330万令吉)的赌注,换言之每年收到赌注超过5000万新元(约1亿5000万令吉)。
调查揭露,被告在2007年2月8日,以170万1720新元(约510万5160令吉)的价格,购买新加坡里峇峇利弄一带的公寓。他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1日间,用存在银行户头的15万6380新元(约46万9140令吉)的赃款,来支付公寓每月的分期付款。
被告代表律师,赢必胜律师事务所陈俊良律师和黄国彦律师今日在庭上求情时指出,被告并非认识所有参与其中的其他被告,或是知道他们具体做了什么,也不负责指挥海外运作。
黄国彦指出,被告积极配合当局的调查,提供具体详情,否则当局也无法掌握那么多证据。
另外,被告是3兄弟首名认罪者,早前另一名同伙已被判入狱9年,该名同伙在犯罪集团中也握有领导位置,罪责应当和被告相同,黄国彦恳求法官判被告不超过8年监禁和不超过23万5000新元(约70万5000令吉)的罚款。(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