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日讯)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周六在官网公告,对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约32万7317令吉)罚款,被罚对像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苏宁等多家互联网巨头。
央视新闻报导,上述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21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报导指,相关案件包含阿里巴巴涉及收购高德软件(软体)、魅族科技、大搜车等的多宗股权案。腾讯涉及案件则有收购北京腾康汇医科技、中国医疗在线、天津五八金服、沈阳美行科技等多宗股权案,以及与阿里收购永杨安风(北京)科技股权案等。
北京百度则涉及与南京网典收购南京信风网络科技股权案。此外,还有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等。
这43起案件中,与腾讯集团相关的多达12起,与阿里巴巴集团相关的也有10起。
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随著反垄断执法的深入推进,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意识不断提高,主动梳理和报告以前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并积极配合调查。
公告称,这次公布的案件均为过去应当申报而未申报的交易,案件数量多、涉及企业广泛、交易时间跨度较长。依法处理未依法申报案件,既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维护反垄断法权威,不断优化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竞争环境;又能有效督促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和能力,推动企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