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年轻男子涉嫌趁其“朋友的朋友”酩酊大醉,带她到一酒店房强奸。他否认一项强奸罪,案件今(19日)在高院开审。事主供称,她酒醒后发现自己身处酒店房,被告向她说“你好重,好辛苦才将你搬过来”。她直言起初根本不知道两人曾性关系,直至后来对方主动提醒她服食事后避孕丸,她才恍然大悟,并强调自己从没同意与被告发生性行为。
根据香港东网的报道,21岁被告王锦鸿,被控于2019年7月17日,在油麻地登打士街宝亨大厦1楼百佳酒店609号房强奸女事主。被告在警诫下承认曾与女事主性交,并在她的体内射精,但指对方是同意与他发生性行为。
现时是学生的女事主作供指,事发前一晚她应其女友人邀约,到尖沙咀嘉芙中心一间酒吧,连同被告一行3人饮酒谈天掟飞镖。
女事主指,被告是她的女友人的朋友,两人素未谋面。期间她的女友人有事先离开,只剩她与被告继续留在酒吧。
据报导,女事主坦言,没有印象当日是何时及如何离开酒吧,她恢复意识时已经身在酒店,仅穿内衣裤躺在床上,被告则坐在旁边。
女事主当时估计“可能身体太热自己脱衣,因为她在家中会这样”,于是趁著被告去厕所时穿回衣物。她其后问被告“这里是哪儿”、“为何我在这”,被告说她饮醉,因不知起其住处,怕她有危险,故带她上酒店,又向她说“买了早餐”。
女事主忆述,她回家冲凉时发觉下体“好干、隐隐作痛”,其后收到女友人讯息,说被告希望提醒她服食事后避孕丸,这时女事主才知道她曾与被告发生性行为。
此外,庭上播放闭路电视片段,显示女事主离开酒吧时步履不稳,需由被告搀扶。两人乘的士到案发酒店,抵埠后女事主曾摊在地上,被告遂与另一人抬她进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