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灵顿、基督城8日讯)前年纽西兰基督城清真寺血案枪手塔兰特因背负51条人命被判终身监禁,但他周一通过律师主张是在胁迫下才认罪,目前考虑提出上诉。
台湾中央社综合外电报导,自称白人至上主义者的塔兰特去年对51项杀人罪、40项杀人未遂罪、1项恐怖主义罪名认罪,受判终身监禁不得假释,这是纽西兰首度出现无期徒刑。
塔兰特当时并未抗辩,但委任律师埃利斯表示,澳洲籍的塔兰特质疑认罪的决定。
埃利斯提及,31岁的塔兰特说当时是遭到胁迫才会认罪,因为他羁押候审期间,遭到“不人道与羞辱的对待”。
埃利斯告诉“纽西兰广播电台”(Radio New Zealand):“他认为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认罪。”
埃利斯据报是在验尸官调查这宗2019年3月枪击案之前,接下塔兰特的辩护工作,埃利斯并建议他的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利。
埃利斯说:“他被判处25年以上,是完全绝望的判决,那是不被允许的,违反权利法。”
另据纽西兰中文先驱网报导,埃利斯指出,正如《人权法案》所述,虽然他已犯罪,但他亦有权受到尊重,也有尊严。
埃利斯在一份备忘录中向首席验尸官马歇尔提到,塔兰特在狱中受到了非人道对待,因此才决定认罪。备忘录还强调,马歇尔于会议记录中,没写明枪手名字,只称他为“那个人”(The Individual)。
埃利斯说:“不写他的名字使他毫无尊严可言,名字是其身份的固有部分。此举显示,塔兰特先生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塔兰特先生不能被‘非人化’,特别是被司法人员‘非人化’,这一点很重要。”
埃利斯指出,首席验尸官应为此致歉。
马歇尔回应,她并不认为使用“那个人”的称谓是“严重侵犯人权”,使用该称谓也与调查范畴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