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31日讯)中国一名男子在淘宝拍卖网站以7500元人民币(约4854令吉),拍下一辆原价20万4000元人民币(约13万2040令吉)的二手马赛地奔驰,但卖家之后表示价格标错,希望他能退款,随后双方就此事诉诸法庭。卖家最终被判赔偿男子19万6500元人民币(约12万7185令吉)。
《成都商报》报导,案件中的买家刘勇(化名)向红星新闻财经新闻官方帐号红星资本局爆料,他是在淘宝平台“阿里拍卖-捡漏”栏目中一家名为“淘车二手车”的店铺,以整车价7500元人民币的价格,拍下该辆奔驰GLA级2016款四驱2.0T双离合时尚型二手车。
刘勇指出,当时店铺页面显示,该车为“一口价”秒杀,价格为4000元人民币(约2590令吉)至7500元人民币。刘勇以7500元人民币的价格拍下,并完成了付款流程。
但拍下后不久,该店联系了他,称“这款车不在售”、“已经没有库存”,希望刘勇退款。刘勇拒绝退款,并在随后的几天内多次催促发货。
卖家称是预付金
2019年11月19日,经营该店铺的好车酷酷公司告知刘勇,其拍下的奔驰车由于后台系统原因标错了价格,且该车源已售出无法正常交易,再次提出由刘勇申请退款,并表示可以给予100元人民币(约65令吉)的补偿。
对于上述解决方案,刘勇拒绝接受,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19年12月23日,双方就赔偿方案提起诉讼。
在一审庭审中,好车酷酷方面表示,公司存在整车价和预约金两种交易模式,由于刘勇是在“双11”期间购买,只能是预付金形式,“整车价仅是作展示作用,公司方面将预约金错标成了整车价,实际7500元是预付金”。
在二审庭审中,好车酷酷方面又表示是淘宝系统故障,导致整车价价格标注错误,并且车辆现已出售,无法完成交付。
红星资本局在二手车平台查询获悉,目前新车奔驰GLA官方指导价在27万6800至33万2800元人民币(约17万9200至21万5400令吉),而二手奔驰GLA 2016款的成交价在16万至22万元人民币(10万3600至14万2400令吉)不等。
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指出,刘勇与好车酷酷公司之间成立的买卖合同,事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好车酷酷二手车经纪(天津)有限公司赔付刘勇19万6500元人民币,案件受理费4300元人民币(约2783令吉)由好车酷酷承担。二审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