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6日讯)国际特赦组织周一宣布本年底前关闭在香港的两个办事处,其中香港分会本月底停止运作。声明指,有关决定是基于《港区国安法》实施后,人权组织不可能在香港自由运作,亦不可能无惧政府的报复。
香港电台报导,特首林郑月娥周二出席行政会议前被问到对事件的看法,表示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有不同组织和人士都以此为由离港,但没人可以证实这是真正的原因。因此,不能评论该组织的说法。
林郑月娥强调,《基本法》保障市民的言论、集会和结社等自由,又指实施《港区国安法》是为了预防和遏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并非单只为了作出惩罚和拘捕。她认为任何组织如果是合法运作,就无须担心会受影响。
林郑月娥又表示,根据统计处在今年6月公布的数据,在香港设立办事处或总部的中国和海外公司数目并无减少,更破纪录地超过9000间,有国际和区域法律机构也在香港设立办事处,反映《港区国安法》并无对合法的商业活动作出阻吓。
在此前一天,香港保安局回复香港电台查询时表示,任何指《港区国安法》侵蚀自由的指控与事实完全不符,重申《港区国安法》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尊重及保障人权,亦需依法保护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出版及结社自由。
发言人表示,执法部门是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并按有关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
第2名男子违反罪成
另外,香港一名男子因高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和港独口号,周一被当地法院裁定他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的罪名成立,成为第2名在《港区国安法》下被定罪的被告。法官定在11月11日判刑,而在这之前会为被告索取心理报告,被告也将被还柙。
有“美国队长2.0”称号的示威常客马俊文,去年8月至11月在20个场合高喊“光时”和港独口号。法官做出上述裁决时表示,被告在不同场合犹如人肉录音机,重复政治主张,又曾指《港区国安法》是虚假,犯罪意图昭然若揭。
现年30岁的马俊文多次在示威现场装扮成动漫人物“美国队长”,经常在这些活动上手持“美国队长”盾牌。由于香港早前有另一名示威者容伟业被称作“美国队长”,马俊文后来有“美国队长2.0”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