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8日讯)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政府计划在下届立法会会期内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并研究在立法中加入间谍罪。
香港《文汇报》周一刊登对邓炳强的专访,他表示《港区国安法》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主要针对“代理人” ,但对真正的外国间谍从事间谍活动“没有怎么涵盖到” 。
邓炳强指出,从反修例风波至今有很多证据显示香港存在间谍活动,而美国中央情报局(CIA)本月更宣布成立中国任务中心,加强收集情报。 “这些是什么人,不是间谍是什么呢?” 面对外国的长臂,他强调,香港有必要立法加强规管间谍活动。
谈到现时就第23条立法的社会气氛,邓炳强指,相信现在绝大部分香港市民都会支持相关立法,2003年没有黑暴,没有颜色革命,当时市民未必察觉到香港有国家安全的危机,相信经过2019年,香港市民已经看清外部势力想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他们做出的行为令香港治安急转直下,“如果没有一个安宁的社会,如果国家安全有危险,香港市民生活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上个月底,邓炳强接受无线电视节目《讲清讲楚》访问时曾表示,目前是23条立法最适当时机,为23条立法可填补《港区国安法》未能涵盖的罪类,包括间谍行为、窃取官方机密等。
邓炳强也提到,过去两年香港确实出现间谍行为,并举例称两年前的反修例风波中的组织行为是“国家级” ,包括免费派发物资予示威者,他形容“头盔还好看过警察的”,又指“地铁站有免费单程车票派” 。
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政府,以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香港政府2003年曾经提出草案就这一条文立法,但引发巨大争议,时任香港特首董建华后来宣布撤回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