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汀7日讯)美国得克萨斯州联邦地区法院当地时间周三晚下令,暂停该州9月开始实施的堕胎禁令。
中新社报导,在长达113页的意见书中,联邦法官皮特曼说,得州实施的堕胎禁令剥夺了宪法保护的女性堕胎权。法院认定“不能使这种强制剥夺重要权利的法律多实施一天”。
在当天举行的听证会上,得州总检察长代理律师表示,如果法院暂停该堕胎禁令,得州会向美国联邦第5巡回上诉法院上诉。
得州9月1日开始实施的堕胎法规定,在胎儿可以检测到心跳(通常为女性怀孕6周)后禁止堕胎,因强奸、乱伦所致怀孕也不例外。此外,民众可主动寻找、起诉“协助或教唆”女性堕胎的人。如果起诉成功,将可获得至少1万美元(约4万1820令吉)奖金。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973年在“罗诉韦德案”中裁定,宪法保护女性享有堕胎权利。此次得州实施的法律被视为是自1973年以来最严格的反对堕胎法律。
周边地区堕胎人数大增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9月2日曾以5比4的结果,拒绝废除得州堕胎禁令。最高法院这一决定引发美国总统拜登等多方反对。拜登称该法律“太过极端”,将“造成违背宪法的混乱和恶劣影响”。
得州州长阿伯特则称:“最珍贵的自由是生命本身,得州实施的法律是在保证所有有心跳的孩子不会死于堕胎。”
美国媒体报导,美国计划生育联合会统计数据显示,自得州堕胎禁令实施以来,得州周边地区堕胎人数大幅上升,其中俄克拉荷马州堕胎人数增长133%,新墨西哥州堕胎人数增长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