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日讯)香港媒体报导指出,港府正研究是否订立“网络安全法”,加强保障香港网络资讯系统及重要基础设施资讯系统运作安全。
《星岛日报》获得消息报导,香港政府正研究事后需订立“网络安全法”助稳定社会,并由跨政策局负责。此法旨在从宏观层面保障香港网络资讯系统安全,包括一些重要基础设施,例如政府机构、金融机构、电讯设施、水电煤及公共交通设施等,确保其资讯系统运作安全,非只著眼于个人行为。
研究方向包括,考虑要求营运者或供应商等制定网络讯息数据资料保障准则,防范网络受袭或资料外泄,配合应变计划、事故呈报机制,并应该确保这些设施不会受到干扰或破坏。
根据中国在2017年实施《中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也应当在中国境内存储。报导也透露,不知道香港方面是否会考虑采纳这一规定。
报导指出,香港政府会参考不同国家相关网络安全法例,并仔细研究,未来如有定案,会再安排展开咨询。
目前,不少在香港运作网站的伺服器及资料储存在外地,若这些网站违法,即使香港警方申请搜查令,电讯商、服务供应商或提供者可以有关资料不受他们管理为由,拒绝提供该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其中第三十七条列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消息也指出,现阶段香港政府正研究“网络安全法”,未知会否考虑要求电讯商服务供应商等在香港营运涉及和取得的讯息、资料数据,需储存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