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28日讯)韩国吃狗肉的习俗由来已久,近年因国际观感及动物权意识兴起而引起多次争论,但仍未能根除。据韩国媒体报导,总统文在寅要求相关部会研议禁食狗肉方案,加强动物保护管理体系。
韩联社报导,青瓦台发言人朴炅美与国务总理室转述,文在寅周一在由国务总理金富谦主持的会议中听取关于改善宠物弃养管理体系相关报告时做以上要求,并表示“现在正是慎重研议禁食狗肉方案的时候”。
金富谦则回应,将透过提高宠物登记率、促进饲养于室外的犬只绝育、加强监管动物保护中心、实施民营保护中心登记制度等,改善动物保护管理体系。
韩国政府预计在本月30日提出宠物弃养管理体系改善方案,其中可能包括文在寅要求的禁食狗肉方案。
台湾中央社报导,这并非韩国首次就食用狗肉行为采取管制行动,近年最大动作措施当属2018年时任城南市长李在明,对韩国最大狗肉流通地“牡丹市场”的整顿工作,李在明当时大动作关闭牡丹市场的非法屠宰设施,引导业者转换贩卖品项。
可惜的是,根据《京畿日报》报导,牡丹市场内目前至少仍有21家业者在贩卖狗肉,一公斤售价约两万韩元(70.85令吉),在贩卖补身汤(狗肉汤)的店家也能买到。
韩国食用狗肉的文化由来久远,狗肉被视为滋补养身的食材,在夏季特别受欢迎,但在国际观感不佳,是否应禁止食用狗肉的议题在1988年韩国首次主办奥运及2018年举办平昌冬奥时,都曾引发争论。
法国女演员Brigitte Bardot甚至在1994年致函时任韩国总统金泳三,直言吃狗肉是种“野蛮的行为”,要求韩国政府有所作为。
时至今日,韩国议员提出的相关法案仍躺在国会停滞不前,非法犬只屠宰场也因处于灰色地带而无法可管。由于犬只屠宰场无明确条文规范,通常仅能依动物保护法开罚;现行常见屠宰方式包括电击及绞杀等,违反动物保护法中禁止以残忍方式杀害、在动物面前杀害同类等行为,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10万6268令吉)以下罚金。
根据韩国《畜产法》,狗被归类为“家畜”,但在畜产品卫生管理法中却未列入可屠宰、流通的家畜类,犬只饲育场因此不受相关法令规范。而在食品卫生法中,虽然可流通贩卖或加工、料理等畜产食品并不包括狗肉,但却没有条文明确禁止“食用狗肉”,也让当局实际上难以取缔补身汤店家等相关业者。
部分意见要求明确区分“宠物犬”及“食用犬”,以利食用狗肉在食品卫生上的管理,但问题在于宠物犬与食用犬界线模糊,现今破获非法屠宰场中也经常发现遭遗弃的宠物犬、流浪犬。
赞成禁食狗肉的韩国民众也显著增加,根据动物福祉问题研究所本月1日公布的调查报告,全国2000名20到69岁受访者中,高达78%认为应禁止以食用目的屠宰或贩卖猫狗。
实际上,韩国近年狗肉流通数量已较过去大幅减少,从每年1000万只降至150万只,可能是养狗的民众增加,对动物权益意识兴起所致。
根据农林畜产食品部统计,饲养宠物的韩国家庭在2020年达到638万户,全国约1500万人在家里都有宠物陪伴,大约饲养602万只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