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讯)阿叔到东海岸海边擅自移动5个警方闭路电视,干扰警方监督非法活动,监视器监督员发现电眼画面中海平面不对等,向上级禀报揭发此案。
《新明日报》报导,这起事件发生在今年6月18及21日,受影响的是位于东海岸公园全国帆船中心及国民服役度假村俱乐部之间的闭路电视。
本案被告是一名52岁的华裔男子,他自称是一名业馀资讯科技人员。他共面对4项控状,其中三项控状指他抵触刑事法典第427节的恶作剧罪条文,最后一项控状指他在搬离直落布兰雅坡的组屋后没有在28天内申报,因此触犯国民登记法令。
控状指他先在18日下午1时14分左右,擅自移动了BRB046闭路电视的3个镜头,约6分钟又到另一个闭路电视处BRB045,移动其中两个闭路电视的镜头。
3天后的晚上,被告再次回去,移动了BRB045的两个闭路电视镜头。
控方指出,这两处的闭路电视各装有4个镜头,其用途是让警方监督东海岸海边海岸线,以监测非法活动,移动闭路电视将对警方的监察工作造成干扰。
控状并没有显示被告为何要这么做,而控方今早以其中三项抵触恶作剧罪条文的控状提控他。
被告表示不认罪,但并没有聘请律师,因此在庭上自行辩护。
控方传召的第二名证人是在中央警署监督电眼画面的技术人员,他供证时表示,并列的电眼拍下的海岸线应该是对齐的,但他却发现其中几台没对齐,可见被人移动过。
控方也在庭上播映闭路电视画面,显示事发时有人用手移动了闭路电视镜头。这名技术人员随后将此事禀报上级,揭发此案。
被告在庭上态度傲慢,开庭前通译员向他解释控状内容,他却一再质疑内容的准确性。
被告原本是通过通译员盘问心理医生,但之后却直斥通译员只要传话就好,对通译员没礼貌。
被告也直接问法官叫什么名字,质问心理医生当初令他接受心理评估的法官又是谁。
另一方面,心理医生接受控方引证时揭露,被告是一名感染了爱滋病(HIV-positive)病毒的患者,引起被告不满,盘问时屡屡质问他这点和案件有何关联。
替被告进行精神评估的心理医生接受控方引证时说,被告曾透露对爱之病病毒呈阳性反应,而这可能会导致一些心理问题如抑郁症,但根据他评估,被告犯案时并没有心理问题。
医生根据已有资料整理出完整的心理评估报告,当中他发现被告在2015年及2018年曾两度到心理卫生学院求诊,申诉因工作压力及金钱问题困扰,无法入眠,要求医生给他安眠药。资料也显示被告有滥用药物及偷窃的前科,但被告否认自己有偷窃前科。
被告在盘问医生时一再强调他的病情是他的隐私,与这起“闭路电视”案无关,也和“做爱”无关,就连他老婆都不能过问,质疑为何心理医生要提到他有HIV的事。